大概骨子里跟长三角地区的缘是早就结下了,并且注定纠缠一生= =.记得03年第一次迈出南京火车站,就觉得这城市有微妙的劲道.去年去的时候,就更喜欢那里的满城桂花香.
最开始,他说喜欢我的画.
然后很快他生日了,作为普通朋友唱了首星之所在给他,还加了语音.那歌我没公开过,他在寒风里站在清晨回校的车站反复听.
第一次见面已经过去整整两年.地点是上海火车站,他说,我比他想得要可爱和娇小一点.我撇嘴,我那叫娇小吗.手机拿到一起,意外地发现我们都挂着动新送的哈罗手机链- -
从那以后就多了个人帮我背包拿东西,唯一的例外是在见他父母时候,明明说好了我自己拿,可一起吃饭了起身时他还是出于习惯一把背了过去.我偷笑.
八月的南京很蒸笼,然而我们一起在蒸笼里爬紫金山.爬到一半去赶着跟南京众K歌,他送我去,晚上又来接我,因为堵车跑了很长的路过来,嗓子都哑了.
去逛莱迪的时候看见了字母手机链,树脂镶水钻的挺好看,在上海见有人戴过.于是挑了对方的名字买下,一起开开心心地戴上,虽然那东西不便宜.
七夕我们一起逛夫子庙,回家的时候,把哈罗手机链系到一起携手投进了秦淮河.你看,结还可以这样系的.
每次去南京我都生病,他陪我看病,早早起来飙车给我拿药.离开南京当天早晨,我缩在被子里,他拉着我的被角,哭着说:"你别走."呃,对不起,好萌....
分别的时候,我们隔着火车玻璃演琼瑶剧.第一次知道越安慰眼泪越停不下的滋味,满车厢的人囧着脸看我.
他的字很难看,于是我总逼他练字,虽然我的字也很丑.我们会写信给对方,他喜欢用我那种可爱的信纸,虽然我的风格分明是随便扯一页数学作业纸正反面写满.
我们也买了摄像头但很快就坏掉了,终究是安安静静地通过电脑语音来代替长途电话省钱.
我带他去看漂亮的花,会要求他在外面看到开得好的花拍给我.他带我去吃好吃的东西,直到俩人肚皮撑破.
我按照他的要求录手机音和电脑系统音,他把我后来特意为他重录的星之所在当铃声.
我给他做陶艺的挂件,因为东西本身质地脆的关系,被他睡觉时压碎了.他很疼惜地说是他舍不得摘.我给他用丙烯画脸谱花样的T恤衫,他洗到掉色还穿着.
他说最近工作结束时经常去公园里看书,我就给他做了书签,图案是我画的小兔子和小猫.从小我外号就是猫,只是身边朋友叫猫的多,才没有接着用.他倒真的像兔子一样温顺乖巧可爱又胆小.
他喜欢蓝色,我喜欢绿色.后来我也喜欢了蓝色,给他做的书签,给他写的信,底色都用蓝.
他的生日在冬天,我特意跟寝室女生学了织围巾准备给他作礼物,他喜欢长款的,我就去加线,结果求职住院一来二去的就拖着没织完,最后在五月份30多度的时候,他收到了,囧并快乐着.
他的生活习惯良好,早起早睡喜欢早锻炼,喜欢打篮球,不抽烟不喝酒,就是喜欢KFC麦当劳和甜饮料.虽然他很委屈地说是跟我见面时才偶尔吃吃,但我觉得确实我们见面时每天都在吃那些.每次看到他买,我都很不乐意,但拿到手倒是我吃喝得比他快.
他用第一笔工资给我买了好几件礼物,还说为了我去逛女生饰品店很伟大.其中最震撼的一件我想很多朋友也知道了,那就是:一把园林大铲.虽然说什么大铲,其实也就三四十公分大罢了....可我说我家里又没有土地可以耕耘,哪个花盆又经得起这种尺寸的翻土= =他说,你喜欢的话,明年我送你铁锹.
于是我的第一笔工资也拿到了,我看不如买上十个八个KFC全家筒给他吃,保证以后再也不想进安西爷爷把守的店门.嗯?你说KFC涨价了?那我还是另寻高明好了....
他很疼我,会高高兴兴地给我做饭吃.不会做饭对于北京女生来说挺正常,在其他地方倒是很诡异的.嗯..要说完全不会做那倒也不至于,我会烧开水!我会泡面!握拳!.....不要打,其实我自己调饮料和酱料还是稍微能尝尝的,呃.
他说,以后跟我学弹钢琴,学画画,学唱歌.我说,以后跟他学做饭,记得多拖我出去运动.
他比我更会撒娇.虽然比撒娇更多的是欠揍.嗯,其实说不清谁更欠揍.两个人常为了一点点小事狂笑到捶桌,生活从来不会过得平淡.
他对我求婚的时候,买的戒指是10块一对的.两个可以嵌到一起.我嫌贵.他扭着说,这个已经很便宜了啦了啦了啦>_<结婚时候买个好的(原话哦,原话).我说,不如拿买一个好戒指的钱买一大堆地摊货换着戴,地摊上一两块都能有好看的.然后被他敲头.
我们一起出门的时候,会被认为是早恋的中学生.他忽闪着漂亮的大眼睛去超市柜台结帐,会被年纪不大的阿姨叫做小朋友.
我们的同步率估计是没人能解释了.我们经常在之前没联系的情况下同时给对方发短信,同时生病,同时遇到高兴生气伤心的事情,连家里红白喜事也同时,同步到了欠揍的地步..所以我叫他一定不要生病,只要他病了我也逃不掉.然而事实上更多是我不断地生病去连累他,然后两个人一核对,却又是一场爆笑.
来看我这个伤员病号的时候,他说,我这么痛苦,当时他却在和客户谈笑风生,还算是人吗.我说,傻瓜,在能请假的时候来看我,还帮我穿袜子洗头,我已经很开心了.
他扶着形象酷似孕妇的我慢慢走,累了就找个石凳靠在一起休息,管那大院里的三姑六婆去说啥.他每天把月入过千挂在嘴边喜欢给我买衣服,那却是一个囧到所有售货员的过程.
我们都觉得,能不要孩子就不要,养猫代替.如果必须要,也得要闺女.是男孩就一定要打掉.如果女儿像她爸爸,应该是个美人.至于广泛事例证明的女儿身材像妈....不要啊啊哭着跑开.
两年前的七夕,那是我们至今唯一一个共同度过的节日.每年在一起的时间超不过10天.剩下的日子,就慢慢咀嚼那些回忆.到后来虽然看身边同学朋友出双入对并非没寂寞过,但一个人的日子总也要学着习惯.节日生日也不用去要死要活地过和费尽心机送礼物,心在一起的话,平平淡淡也可以很热烈.就算满腔的思念再痛苦,也只能化为努力工作学习的动力,还有每天催着对方早睡的短信.
约好了我减到50公斤他减到70公斤就结婚,问题是这个过程好艰难...
两千里的距离不知道几时能够解决,暂且慢慢品尝这苦中带甜的味道吧.毕竟现在发展事业才是最主要的事情.
昨晚梦见他像平常一样对我举起爪做招财猫状晃动,再把嘴比划成w状,很风情万种地对我打招呼:"NIA!"
嗯,又想他了.